思考:如何争得消费者许可邮件营销
发布时间:2013-12-30 17:54:26
然而,发送电子邮件需要注意一些因素。为了达到一个较高的“点击通过”率,或者为了让电子邮件的接收者们尽快做出答复,营销人员必须遵循电子邮件营销的一个基本规则:征得消费者的同意。例如,作为一个在网络上进行直接营销的先驱者,扬扬迪尼(Yoyodyne)公司的(已经被雅虎收购)总裁塞思-戈丁(Seth Godin)甚至提出了以征得客户允许为基础的营销模式(Permission-based Marketing)。戈丁认为,消费者厌烦了那些他们不想要的营销广告。通过利用因特网的人机对话功能,让消费者决定他们需要得到什么样的电子邮件,而使用征得消费者允许为基础的营销将使它得到好处。戈丁把“以征得消费者许可为基础的营销”比作约会:如果公司在与消费者的第一次接触中就表现得很好,这就会增进消费者对公司的信任并促使他们接受公司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
艾米加(Iomega)公司在其电子邮件营销中成功地利用了以“征得消费者许可”为基础的营销方式,该公司主要销售计算机外围存储设备(如Zip驱动器)。艾米加公司开展了多次电子邮件营销活动,每次都是以已登记的顾客为基础开始的。从它的选择清单中,艾米加仅向那些允许艾米加公司向其发送电子邮件的顾客发送电子邮件。通过把目标集中在那些愿意收到这些电子邮件的顾客身上,公司可避免在因特网上遭到拒绝,并且增加其收到答复的概率或者增加其销售额。
鉴于消费者对收到大量的垃圾邮件感到愤怒,他们总是把它们删除到垃圾箱里。这些愤怒的消费者甚至可能会在网上进行反击,他们只需很快地发一份电子邮件给他的朋友们,给该公司服务名单上的所有人,或者给其他Web站点上的用户,或者是建立他们自己的Web站点来反对该公司,这样一个愤怒的消费者几乎可以立即让那个冒犯的公司名誉扫地。因为这个原因,那些有效利用电子邮件进行营销的公司不仅让愿意“进来”的用户“进来”,而且每一次当他们要“出去”时,也让他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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